各區縣(功能區)醫療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市醫療保險基金稽核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促進生育的有關政策措施,進一步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現就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調整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發生的基金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定額包干支付標準統一調整為3000元,實際發生費用低于定額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的按定額結算。
二、自2023年1月1日起,少年兒童在省(部)三級醫療機構、其他三級醫療機構、二級醫療機構、一級醫療機構(社區醫療機構)住院的,居民醫保統籌基金負擔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分別達到55%、65%、75%、85%。
三、自2023年1月1日起,職工醫保參保人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由1200元調整至1000元。